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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xgg報告主要結論:
本次調查,在廠區(qū)設置19個采樣點位包括引用河北眾智檢現字【2019】H09005中的4個點位數據,采樣點位覆蓋整個調查廠區(qū),包括料棚和一期燒結廠、二期燒結廠、煉鐵廠、煉鋼廠、發(fā)電分廠、污水處理站、機修車間、軋鋼廠、制氧廠、東預留地,并在污染物遷移方向的上游選取一個土壤對照點。共取土壤樣品19個送至河北恒一檢測有限公司進行檢測分析。在對實驗室檢測結果進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結論:
通過本次檢測結果統(tǒng)計,19個樣品中均有檢出的為11項因子,包括砷、鎘、銅、鉛、汞、鎳、銻、鈹、PH、苯胺、鉬;另外4個點位11個樣品均有檢出的因子為9項包括砷、汞、鉛、鎘、銅、鎳、PH、氟化物、石油烴;其他揮發(fā)性有機物、辦揮發(fā)性有機物、多環(huán)芳烴類等部分有檢出。
檢測結果顯示,檢出因子檢測結果均未超過本次調查確定的篩選值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。